公司发放了年终奖,离职员工是否有权利请求支付?

2022-10-21 10:11:34 1207

前言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那么员工离职之后,公司发放了年终奖,该离职员工是否有权利请求支付其工作期间的年终奖?

案件简介

李某为某某销售公司的行政人员,李某在入职时与该公司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即劳动合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李某因个人原因于2019年12月15日向公司提出了辞职,于2019年12月31日离开公司。2020年1月李某得知该公司向在职员工发放了2个月的月薪作为2019年的年终奖,便联系公司相关负责人要求公司按其工作月份的比例发放2019年度的年终奖。但是公司以李某已离职不属于年终奖的发放对象为由予以拒绝发放。于是,李某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请求公司支付年终奖。

2020年5月30日,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定,认为用人单位应当依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则,向李某支付符合其工作时间比例的年终奖。用人单位收到裁定后不服,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了劳动争议诉讼。

裁判结果

法院判决驳回了用人单位的诉讼请求。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劳动法》第一条“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劳动合同法》第一条“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之规定,由于本案中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中均未在年终奖的发放方面作出相关规定,因此可将上述法律规定的“同工同酬”原则适用到本案的年终奖的发放中,也就是说李某请求公司向其支付年终奖的要求应当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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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帅律师团队

许永林

擅长工程机械行业纠纷、合同纠纷、企业非诉法律事务等民事业务。

作者来自于湖南大鲲律师事务所张帅团队,团队成员均具有深厚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致力于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法律服务,为企业的经营发展保驾护航。